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市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目前在编在岗15人,所有人员均参加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取得执法资格,并持有劳动保障监察专职监察员证。2020年首次将我局支队15名执法人员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所有人已经按照《关于统一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标识和工作服装样式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191号)要求统一配备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服装。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统一着劳动监察工作服装、佩戴标识,并主动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在“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录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24项、《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5475户、《执法人员名录库》13名。2020年组织开展了12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其中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抽查1次、市交通局抽查1次;配合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2次),涉及企业60户,涉及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中共发现无法联系或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符企业23户。从2020年7月起,每月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公示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资源共享开放,并将检查结果推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高工作成效。2020年组织召开36次行政许可首席代表审批会,完成36项行政许可审批。
三是强化服务窗口的规范管理。在支队走廊公示栏公开了劳动保障监察宗旨职责和业务范围、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和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流程。同时,对前来办理相关事项的群众,都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或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解答群众疑惑,减少群众上门次数,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我局印发的《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立案、现场调查取证、执法过程中都有严格的纸质文书材料跟踪记录留档,整个执法过程都公开透明。
二是完善执法设备。支队配备执法车辆,安装了车载设备,现场执法时能够做到时时监控。支队设立投诉举报接待中心,安装视频监控,执法科室配备了录音笔、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
(三)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执行我局印发的《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各执法科室在调查终结后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对符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条件的案件和事项应当送支队立案审理科进行审核,立案审理科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报送局政策法规科进行法制审查。2020年上报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3件。
二、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二)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三)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力量。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劳动监察业务骨干配备到立案审理科,专人负责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力度。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