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7-29 15:41 字体:[]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方面。

一是按照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工作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于2024年9月启动,到2027年9月底结束,试点期限为3年。试点工作按照自愿原则,有条件的省(区、市)以市(地、州、盟)及省直辖县(市)为单位进行试点。支持有条件的省(区、市)在全域范围内实施试点。二是我市经过征询各市(特区、区)意见,目前的情况是村集体经济仍处于发展积累阶段,各村发展情况参差不齐,大多数村没有经营性资源资产,也没有稳定经营收入来源,甚至部分村集体经济积累为零。因此,我市集体经济不具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的条件,不适合进行集体补助试点工作。三是经对接上级部门了解到,目前全省9个市州地仅遵义正安县,黔南州制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指导意见》,其余各地州市将在省级部门的指导下逐步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

二、关于“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参保缴费集体经济补助工作”方面。

一是由于我市村集体经济规模小,能力弱,不具备补助实力,市、县两级政府暂无考虑,待外地试点成功后,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相关要求。二是积极排查60周岁以上未领取养老金人员情况,对其中经济承受能力有限,无法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困难群众,主动协调对接银行,通过“养老贷”方式贷款一次性补缴领取养老金。今年以来,共92名困难群众通过“养老贷”一次性补缴领取养老金,其中钟山区35人、月人均养老金255.94元,六枝特区57人、月人均养老金191.73元,92名困难群众养老金水平高于我市目前月人均养老金水平。

三、关于“建立激励机制”方面。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不属于人社范畴,我们也对接了相关部门,暂无此方面考虑。

尊敬的吴兴代表,近年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工作,出台了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但受经济增长放缓、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仍存在缴费水平低,待遇水平低,缴费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下一步,按照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再提高,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我们将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宣传、参保缴费、发放待遇工作,同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个人积极做好参保缴费补助,为提高全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工作添砖加瓦。感谢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关心和支持!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