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六盘水人社局发〔2022〕5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申报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人员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
对2022年申报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人员,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由评委会在审阅申报人材料的基础上,根据情况抽取部分人员参加答辩。
二、须参加答辩的人员
评委会抽取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为:2022年申报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经政策性审查合格,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申报基层认定和水城区“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副高级职务人员不需参加答辩)。
(一)申报破格评审副高级职务,符合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转评副高级职务,符合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的人员;
(三)申报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符合文件规定的评审条件,但需要进一步通过答辩了解申报人有关情况的人员。
(即:经评委会审阅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不参加答辩;经评委会审阅材料,符合评审条件且评委会无需对有关情况进一步了解的人员,不参加答辩)
三、答辩时间及地点
农业系列副高级答辩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
工程系列副高级答辩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
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答辩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答辩地点拟定为六盘水师范学院内,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为准(电话通知时间为各系列答辩时间的至少前一天)。
四、其他事宜
(一)由于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答辩需评委会审阅材料后才能确定答辩人员,请2022年申报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务人员做好答辩准备,保持电话畅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将根据评委会抽取的答辩对象,提前进行电话通知(以申报人提交材料所记载电话进行通知,如因申报人未阅读本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答辩的,后果由申报人本人承担)。
(二)请接到电话通知需参加答辩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一次性口罩,填写《个人疫情防控申报表》,在行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按电话通知的答辩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超时未到者或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经答辩地点体温测量、“三码”同查无异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规范登记后(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办和答辩地点防控要求实时变化,如有变化以电话通知为准),依次到指定答辩室参加答辩。申报人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答辩室,每个申报人的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疫情防控要求。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同时做好我市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现就对答辩人员做以下要求:
1.参加答辩人员需认真执行《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七版)》,结合国家及贵州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做好相应的准备,并填写《个人疫情防控申报表》,确保顺利参加本次答辩。
2.如有《个人疫情防控申报表》中旅居史、发热史、接触史等前10项异常情况人员,不得参加现场答辩。
3.如有其他涉疫省份行程以及需实行“三天三检”、“五天四检”等人员,在落实完社区管控措施,完成规定轮次核酸检测前,不得参加现场答辩。
4.如有共同居住人正在落实相关防疫管控措施,在落实完之前,不得参加现场答辩。
5.原则上所有需答辩人员须完成疫苗接种,未全程接种者,有疫苗接种禁忌的须提供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且未接种疫苗者不得参加现场答辩。
6.因以上情形不能参加现场答辩的人员,答辩方式调整为视频答辩。
7.非以上情形或其他特殊情形,无故不参加现场答辩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答辩,中止当年职称参评资格。
(四)请市直有关单位、各市(特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及各市(特区、区)有关单位及时将本公告内容传达至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人员。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858—8693767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