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8〕21号)《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3〕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六盘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经召集专家讨论、书面征求涉及部门和区(市)意见,现将《起草说明》、《实施细则》及其附件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8月2日至8月15日。
二、请书面将意见反馈至邮箱:lpszcgz@163.com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六盘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及其附件.pdf
附件2:《六盘水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实施细则》起草情况说明.pdf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