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精神要求,严格按照省人社厅下发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数据集中管理与应用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办函〔2020〕2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全年人社统计工作。现将2020—2021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开展。认真学习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人社厅、市委、市政府有关统计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贯彻落实。一是认真推进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发〔2016〕76号)等文件精神,夯实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基础,持续深入抓好文件精神对工作的指导力度。二是严格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做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自查、防范风险,查找问题,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二)压实统计责任,切实完成统计工作任务。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进行落实,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同时,对具体统计业务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通过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执行到位。各科室、事业单位在推进工作中都能做到依法、依规、科学、真实的开展统计工作业务,统计相关工作成效明显
(三)注重建章立制,强化统计能力水平提升。结合人社部门工作实际,出台《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通过学习《六盘水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认真梳理工作要点,要求各市(特区、区)人社部门开展统计工作的时严格对照执行,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同时,积极指派相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统计工作部署会议和培训会议,打牢工作基础。在省、市统一部署下积极配合参加统计工作宣传、工作落实,通过综合发力,开展好统计各项工作,确保我局统计工作有序推进。
(四)严防统计造假,全面开展自查督察调研。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局属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市(特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成员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自查工作组,建立联络员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对照工作要求开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全面自查。同时,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抽调局属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督导调研组,到市(特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迎检准备情况现场督察。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相关统计人员等方式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市(特区、区)人社部门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建立制度,整改落实,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标对表严格做好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统计知识体系学习不够全面和深入,随着国家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存在学习不够全面和学习不充分,统计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统计队伍不稳定,人手不足。市本级和市(特区、区)两级缺少专业的统计人员,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通常兼职多项工作,负责统计的同志不能专一从事统计工作,在时间和精力对工作的投入不足。
三是思想认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少数统计工作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做好统计工作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思想上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认识上再提升。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提升对统计工作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统计“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认识上再提升、思想上更重视。
二是学习上再深入。根据工作需要,将继续加强对《统计法》《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等政策文件的学习,同时对新的文件规定及政策要求及时学深悟透,增强统计法制观念,并将学习到的知识融入到各项统计报表工作中,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绝不允许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
三是工作上再发力。认真对照中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厅有关统计工作部署及推进要求,对我局已出台的相关制度、方案进行完善,进一步发挥好制度保障。同时,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不折不扣完成好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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